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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考條件: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二、工作內容:在教師督導之下,協助特殊學生之在校生活及就學輔導等工作。
三、錄取名額:按時計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1名(幼兒園特教學生助理人員1名,每週工作40小時),備取1名。
四、僱用期限:自115年8月31日起至116年 1 月 20 日止(依實際報到日起薪且若雇用原因消滅或未獲經費補助則無條件解聘錄取者不得異議)。
五、報名時間:
1.115年 7 月 27 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第1次報名)
2.115年 7 月 28 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第2次報名)
3.115年 7 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第3次報名)
六、甄選時間:
1. 115年 7 月 29 日(星期二)下午 13 時30分至甄選結束。(第1次招考)
2. 115年 7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13時30分至甄選結束。(第2次招考)
3. 115年 7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13時30分至甄選結束。(第3次招考)
